各相关科室: 2016年宁夏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和2016年度宁夏医科大学导师考核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
1、依据《宁夏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(修订稿)》(见附件一)开展导师遴选工作。本次遴选严格坚持学术水平、科研能力、经费和年龄标准,同时考虑学科发展需要,按需增选,宁缺毋滥。
2、拟参加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者,须如实填写《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》(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式一份)(见附件二)并提供加盖科研、教学部门公章的科研(项目及到账经费)、教学等支撑材料以及发表论文(SCI或2014版北大核心目录收录期刊)、学位证书、职称证书复印件(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式一份)。同时提交《2016年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情况表》(电子版)(见附件三)。
二、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考核
1、根据《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》,考核对象为本学科所有在聘导师(退休、调离的导师不在考核之列,但须说明情况)。
2、聘任期的导师要如实填写《宁夏医科大学2016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表》(见附件四)(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)及相关支撑材料(纸质及电子版各一式一份,自2016年1月1日以后)。同时提交《2016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情况表》(电子版)(见附件五)。需提交的支撑材料复印件包括代表性科研成果、教学科研情况(2016年发表的专业论文/论著/专著/教材、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、教学项目、获奖情况等),医务科需提供有无发生医疗事故情况说明。此部分支撑材料纸质版需加盖相应科研、教学、医务部门公章。
三.相关附件请从医院公告栏或OA系统下载。
四、提交时间
请各考核及申请人员将纸质及电子材料于2016年11月23日前送交至研究生科与继续教育管理科(教学楼二楼,教研室(二),联系人:宋凡艳 84248628)。
附件:1.《宁夏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》2.《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》
3.《2016年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情况表》
4.《宁夏医科大学2016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表》
5.《2016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情况表》
研究生与继续教育管理科
2016年11月15日